曹庆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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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

民工受伤致残后,靠一张奖状打赢了二审官司,获赔20余万元


来源:贵阳知名律师 网址:http://www.zmgyls.com/ 时间:2015/3/13 11:35:05

案情:民工杨某做工时受伤致残,一审法院按农村标准判决赔偿,只获赔8万余元。而杨某虽是农业户口,但其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根据法院规定,应按城镇标准赔偿,杨某感到很受伤。曹庆勇律师代理二审,运用逻辑分析,一张奖状,法庭现场展示百度地图,确认杨某的居住地,从而打赢二审官司,获赔20余万元。

关于杨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的

代理词(二审)

 

审判长、审判员:

 

在贵院审理的上诉人(一审原告)杨某与被上诉人(一审被告)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根据法律的规定,贵州宇泰律师事务所接受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指定曹庆勇律师担任上诉人杨某的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通过庭审,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杨某所提供的证明及杨某之女冰冰就读快乐宝贝幼儿园所获的奖状相互印证,足以说明杨某居住在城镇一年以上。

一审法院认为,上诉人在一审期间先后出示的两份《证明》,反映的住址及房东均存在矛盾之处,据此,否认上诉人在城镇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事实,这个认定是错误的。

首先,从两份《证明》的形式上看,两份《证明》都加盖当地派出所及相关部门的印章,印章的真实性是毋庸置疑的。在一审的时候,双方也没有对印章的真实性提出异议。如果根据审理的需要,也可以对两份《证明》的印章真实性作出司法鉴定加以判断。

其次,两份《证明》内容不一致,可以得出合理的解释。上诉人只有初小文化,不具有书写能力。两份《证明》都是通过上诉人口述,请村委干部代书,最后加盖公章而形成。在这个过程中,不排除有口误的原因,也不排除有笔误的原因,也不排除相关组织有审查不严的原因。人民法院的判决书都可能出错,相关组织的《证明》出错也不足为怪。但不能因《证明》的出错而否认真实的事实,作出错误判决。

再次,两份《证明》虽然矛盾,但两分《证明》与真实情况都有部分吻合。第一份《证明》表示上诉人于2010年7月1日至出具证明时,租住房东龙某家,第二份《证明》表示上诉人于2012年7月1日至出具证明时,租住房东杨FQ家。而真实情况是在2012年7月1日前,上诉人租住房东龙某家,在2012年7月1日后至今,上诉人租住房东杨FQ家。而两个房东家相距约500米,都属于城镇地区。

最后,从逻辑上看,两份《证明》有矛盾,只能判断,两份《证明》必有一假,而不能判断两份《证明》都假,也不能判决两份《证明》都真。一审法院的判断违反思维的规律,请二审法院结合本案证据,查清本案事实。

二、快乐宝贝幼儿园根据百度地图就可以看出属于城镇,根据证据规定,这属于众所周知的事实,请二审法院予以采纳。

被上诉方主张,虽然有了奖状,但是没有学校的资质证明,没有学校的地址证明,不能说明杨某的主张,该说法是不成立的。本案审理的焦点并不是学校有没有资质的问题,至于学校的地址问题,在法庭上我们现场用手机查看了百度地图,可以清楚地看到,快乐宝贝幼儿园的地址在剑河县广场路,通过百度地图查看,就属于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根据证据规定,对于众所周知的事实,是无需要举证证明的。

综上,请二审法院纠正一审法院的错误,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代理人:贵州宇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曹庆勇

        201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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